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救护车使用制度,确保及时出车,减少医疗纠纷,经研究,现就有关救护车使用管理事宜做出如下通知:
救护车司机应具备高度责任感和救死扶伤精神,24小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,随时待命。急救车司机应随时检查车上急救药品的配置,发现不足要及时补充。汽车一定要做好保养、保养,保持车辆状况良好,随时做好出车准备,不会耽误病人看病。特殊情况下,如不能按时上班,应提前向院医务处、医务处汇报,并做好请假手续。
二是由办公室和医务科统一调配救护车,每辆救护车的备用车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并存放。二线急救员无出车任务时,所有人员都要到院办公室报到上班,服从院办公室的安排,协助院办公室做好通信联络、清洁卫生、接待、文印、档案整理、文件收发等相关工作。救护车司机出勤由院办公室负责。
三、驾驶员须按照院办公室或医务科派车通知,并在紧急情况下当班医护人员通知才能出车。司机在5分钟之内接到一个电话,并且在出车登记册上如实地记录下车辆的时间、地点、到达时间、随车人员等。
四、院办公室要认真核实救护车出车地点、时间、事由和维修是否属实,经审核签字后报财务科报销。
五、在行车过程中,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保证行车安荃,做到文明行车、礼貌待人、热心为伤病员服务。
六、一、二班救护车司机按月轮班。月初是车辆交接日,一、二线司机应向接班人详细说明车内物品配置及车况,严防安荃事故发生。如果交班物品不齐,车辆状况不好,对方有权拒绝接班,并要求交班人改进后再接车。
急救车司机不服从院办公室或医务科的调动,由院办公室根据旷工性质予以处理,情节严重的,有权收缴救护车的车钥匙,报院部处理。救护人员若因人为延误出车时间而延误,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应由当事人承担责任。
以上是咱们企业的一些看法和见解,期待对您有些协助。您有任何的问题,可以随意了解大家,热线电话:40090120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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